本网讯(通讯员 毕涛文/图)11月11日下午,资产设备处召开了资产管理业务学习培训会,全处教职工参加。部门负责人黄超平主持会议。
黄超平以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”为题,从《条例》制定的背景、必要性、主要内容三个方面,结合我校资产管理工作实际进行了解读。他指出,今年2月1日第738号国务院令公布、自4月1日起施行的《条例》作为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首部法规,是在全面依法治国、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立法工作的大背景下制定的;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必要、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和构建财政法律体系的必要;主要包括明确资产范围,明确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责,明确资产配置、使用和处置,明确预算管理和基础管理,明确资产报告和监督制度等内容。他还就贯彻落实《条例》提出了三点要求:一是要充分认识重要意义,认真学习,做到知法,提高学习力;二是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,严格执行,做好守法,提高执行力;三是要切实加强培训宣传,组织培训,扩大宣传,提高判断力。
会议还审议了《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(讨论稿)》。有关人员汇报了10月参加校外资产管理业务培训的情况。